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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泉教育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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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清泉教育基金会物资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82    更新时间:2024-5-30


第一章 物资入库

1.捐赠物由办公室统一接收,并开具收据给捐赠者,办公室应认真清点查对捐赠物的入库,及时登记物资台帐;

2.购置固定资产(2000 元以上)要验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摆放位置,办公室及时登记入帐,并保管好维修单据;

3.购置各类生活物品要验收入库,办公室及时登记入帐,并负责保管;

4.购置的日常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由办公室登记并保管。

第二章 物资出库

1.所有登记在册的物资出库时,需凭《出库单》领用,办公室及时登记台帐;

2.捐赠物品应严格根据捐赠者意愿,按照管理程序发放捐赠物资,并做好物资出库登记;

3.同一类物品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库;

4.《出库单》由秘书长审批。

第三章 物资保管

1.每季度对物品进行定期的盘点,检查账、物相符状况。

2.不定期对各类物资进行检查和整理,发现变质、发霉或标识脱落等现象应及时处理,特别对有保质期的货物要防止失效。

3.进行经常性动态盘点,保持账、物相符。

4.物资存放地注意通风、防潮、清洁,无蟑螂、老鼠。

5.实际物品使用人需负责保管好领用的物品,避免遗失、损坏。


文章录入:办公室    责任编辑:z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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