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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泉教育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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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清泉教育基金会印章管理规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52    更新时间:2022-5-30


为规范丹阳市清泉教育基金会的行政管理行为,确保各项办事程序依法依规和基金会的财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金会公章由秘书长保管,需要使用时经理事长同意方可使用。

二、基金会法人代表章由理事长保管,需要使用时由秘书长请示理事长后方可使用。

三、基金会财务专用章和财务现金收讫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需要使用时由财务人员请示秘书长或理事长后方可使用。

四、本管理制度自基金会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文章录入:办公室    责任编辑:z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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