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守护安全,畅通消费》 大家都知道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这一天,我国消费者协会都会运用各种方式向大家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唤醒和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今年,我国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守护安全,畅通消费”。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进步,线上、线下消费加速融合,众多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应势而生,迅猛发展。在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提升消费便利度的同时,贩卖假酒、售卖公民个人信息、淘宝刷单、组织虚假交易等案件层出不穷,损害消费者人身、财产、个人信息安全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任由其无序扩张,将会破坏市场秩序和消费生态,最终损害消费者的根本利益。 消费安全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也是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根基和保障。安全权是消费者的首项法定权利,也是新时期广大消费者的迫切诉求,守护消费安全刻不容缓。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当前尤其需要以“守护消费安全”为主要切入点,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把消费者权益保护置于更加突出位置。那么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可以做些什么呢?下面提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1.安全选购,保护自身安全。 同学们在选购商品时要关注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方式等标签内容,查看产品是否在保质期内,不购买来源不明、无法提供“一单三证”的产品。 建议同学们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和售后服务完善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或电商平台等,并注意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以便在之后的维权环节中有充分的维权依据。 2.安全支付,保障自我隐私 大数据时代来临,网上支付已经成为普遍的交易方式,这就要求同学们谨慎下单,注意保留网上交易记录,要充分了解商家优惠及退换货政策后再下单。同时,还要确保安全支付。网购应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款项切勿听从商家误导绕过平台直接汇入私人账户。 3.学法用法,维护合法权益 同学们应该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所了解,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主动依法维权,可以向销售商家要求赔偿,向消费者协会予以投诉,还可以选择向仲裁部门提请仲裁以及向法院提起诉讼等。 同学们,消费安全无小事,希望大家自觉行动起来,量入为出,适度消费;避免盲从,理性消费,努力做一个科学消费的成熟消费者,为构建平安和谐、健康向上的消费环境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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