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捐赠资金
先由双方签订捐赠协议,由基金会财会人员带协议到市财政局开具捐赠发票,将捐赠发票给捐赠单位,捐赠单位将捐赠资金汇基金会开户银行账户。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拿出资助方案,经基金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二、日常支出
市教育局下拨基金会的工作经费,用于基金会办公室的日常开支,所有支出票据须由经手人、秘书长、理事长签字后方可报销入账,专账专列。